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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斯

  • 格斯
  • 猫乐
  • 2019-09-26 19:07:53
格斯

故事的开始可以追溯到战争年代。

天空一片死寂,经过战争洗礼的大地到处散落着尸体。

在一棵没有叶片的大树上,挂着用粗绳吊着的尸体,就像一幅充满着黑暗色彩的死亡画卷。

甘俾诺带领着自己的佣兵团从这里路过,走了一天的路,众人早已疲惫不堪,他见此状况,只好让队伍在这里整顿休息。

一个短发女人看见了树下的一具男婴尸体,立即从马车上跳了下来,朝前方走去。

她叫做西丝,是佣兵头领甘俾诺的妻子。

西丝托着婴儿的背,缓缓地将他抱在怀中,用柔软细腻的手抚摸着男婴的额头。

“喂,西丝。”一名佣兵对着西丝大喊,想要劝阻她的这一行为。

西丝不顾同伴地阻拦,善良的她只想用自己的体温给予这个不幸的小生命带来一丝温暖。

甘俾诺驾马上前,厉声怒喝,抓着露丝的衣服,想要把她和这个尸体分开。

西丝不肯,甘俾诺越发用力,猛地一拉,将西丝拽了起来。

“呜啊……”男婴摔倒在地,大声地哭了出来。

原来,这个脆弱的小生命还活着。

西丝再次将男婴抱起,这回,露丝的脑海只有一个念头,那就是收留这个孩子。

眼看着西丝地坚持,甘俾诺不再说话,也就默许了妻子这一行为。

不过,其他人可不会同意。他们表露出强烈地不满,在这种地方诞生的孩子,是不吉利的象征,会给整个佣兵团带来厄运。

甘俾诺百无聊赖地怼了回去,命掌握在自己手里,想要活命就应该把精力放在与敌人的战斗上,而不是愚昧地相信什么鬼神。

众人一时语塞,说不出话,这件事也就过去了……

随着时间的推移,男婴长大了,被取名为格斯。

也许是像当初人们所说的那样,格斯是带来厄运的恶魔之子,在格斯只有三岁的时候,养母西丝染上了黑死病,不久便去世了。

西丝死的时候,甘俾诺正在战场,只有格斯陪在她的身边。

因为甘俾诺对西丝的情谊,露丝死后,甘俾诺依然抚养着格斯。

作为一个佣兵,甘俾诺十分要强,一切都要自己争取,他把这种观念带给了年幼的格斯,好让格斯认识到了佣兵的意义。

又过了三年,格斯六岁。

甘俾诺亲自带领格斯上战场,此时的格斯哪里懂得运用武器,他只不过是一个负责给甘俾诺传递武器和弹药的下手罢了。

在战场上,格斯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。甘俾诺虽然能暂时保护格斯,但也只是暂时的,终将,格斯要面对这些,一切都只是时间上的问题。

仅凭这一次经历,格斯便明白了弱肉强食的道理。

过后,格斯开始了武器训练。

他的对手,是甘俾诺。甘俾诺没有把格斯当作小孩看待,每次训练下来,格斯都遍体鳞伤。

由于佣兵团里没有适合小孩使用的剑,所以格斯只好拿着比自己还高的剑来练习,久而久之,格斯养成了使用巨型武器的习惯。

在一名强悍佣兵的不断训练下,格斯的剑技逐渐提高。

在一次偶然的过程中,格斯利用身型的优势,晃过了甘俾诺的横劈,一个突刺划伤了甘俾诺脸颊。

此时的甘俾诺瞬间脸色剧变,他揪住了格斯的头,用刀面把他拍晕过去。

剑尖划破了格斯的鼻梁,这次的训练出乎平常的意料,伤至见骨。

甘俾诺这一举动震惊了当时在场的所有人,他们纷纷指责甘俾诺怎么能对一个小孩做得那么过分。

格斯在被人抬到了帐篷了休息,在昏迷中,格斯悄悄地听到了守卫的对话,他们说格斯是从尸体堆里捡来的,过了这么久,格斯还是被人们视为不祥之兆,就连西丝的死大家也一直觉得是格斯的错。

换做平时,格斯自然不会听到这样的话,因为大家都很照顾他。

格斯懵了,他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信任,他拿着剑紧紧抱住,身体缩成一团,只有这样才能寻求到心灵上的安慰。

几天后,格斯身体稍微恢复过来,便开始在森林里奋发练剑,他想要通过练习忘记人们对自己这些年虚伪的感情,又或许是在找寻生存的意义。

甘俾诺找到了格斯,并无废话,只是丢给格斯一盒刀伤药,随即便离开了。

拿着药,格斯把它涂抹在了伤疤上。他很清楚,甘俾诺这一行为只不过为了减轻自己的罪恶感,但对于得知来历真相,跌入冰窖地格斯而言,仍然能感觉到幸福。

又过了三年,格斯九岁,此时的他已经可以和成人对抗,以一名战士的身份登上战场。

战鼓雷鸣,士兵突击向前,攻城战役的号角吹响了。

格斯对上了一名铁甲士兵,此时的他只会一招,正劈。

“铛。”一刀下去,铁甲兵横剑抵挡,随后,格斯又连砍数刀,可也都被铁甲兵一一化解。

格斯有些不知所措,慌忙之下,身体开始倾斜。

铁甲兵就是在等待这个时刻,在挡掉格斯的攻击后,直接一剑顺势刺向格斯的头部,这一击正中格斯头部,头盔飞了出去。

格斯被击倒,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格斯在倒地的同时,利用双手剑的长度,一记横扫,斩断了铁甲兵的喉咙。

战斗还未结束,刚松了口气的格斯还未站起来,却又遭到了一阵攻击,背部受创,再次被撂倒在地。

这时,他才真正的明白,战场可是不两个人的游戏。

格斯睁眼望去,那是一个手持流星锤的士兵,他挥舞着手中的武器,准备给格斯致命一击。

关键时刻,一柄短剑刺穿了士兵的胸膛,血液喷洒,士兵扑倒在地,在士兵尸体的后面,是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
甘俾诺及时赶到,救下了格斯。

也就是这一次,格斯终于承认了甘俾诺的养父身份,得到军功奖励的格斯第一时间找到了他。

格斯将得来的钱都交给了甘俾诺,甘俾诺也毫不客气地收下了,他从钱袋里掏出一枚银币,赏给了格斯。

虽然只有一枚,也足以让格斯高兴一回了,因为这是他自己挣来的。

格斯走后,一名皮肤黝黑的壮汉找到了甘俾诺,给了他袋钱后,两人谈了一些什么,好似完成了一笔交易。

夜晚格斯躺在床上,身体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,似乎上上次的伤疤所带来的后遗症,每晚,格斯都会像这样不停打颤。

一个黑影闯入了帐篷,正是白天与甘俾诺交谈的壮汉。

他二话不说地将奔向格斯,这时的格斯也感觉到了不对劲,伸手想要拿剑,却被壮汉抢先一步强行压在身下。

格斯试图反抗,胳膊一次次地向后捶打,但并没有起多大作用。

壮汉掐住格斯的脖子,语气冰冷地对他说道:“你被出卖了。”

原来壮汉是个恋童癖,因为恶心的趣味横生,他看上了格斯,向甘俾诺买了格斯一晚,这一晚的价格,只值三个银币。

格斯不能接受这残酷的事实,他第一反应就是,眼前这个人在撒谎。

次日,格斯急忙地用毯子裹住了腰,拿着剑找到了甘俾诺。

甘俾诺看着格斯,好像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,随口向格斯问道:“这么早就想要练剑了吗?”

格斯没有回答,他不敢提起昨晚发生的事,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懦夫,无法正视甘俾诺。

就这样,格斯一直没有开口询问,不一会儿就匆匆地离开了。

格斯找到了一个木桶,一剑将木桶劈得七零八落,发泄着自己内心愤怒地情绪,他认定了壮汉对他撒谎的事实。

战斗又一次开始,适应战场上杀戮的格斯变得更加冷血。

格斯第二次遇到了壮汉,那是在他追击敌人,进入丛林后发生的事。

正当他一时得意,一支弩箭穿透了他的后背,也就这样,流着鲜血的壮汉依靠在树下。

这时,一个少年向他走进,壮汉惊讶地看着眼前穿着盔甲的少年,嘴里喊出了两个字,格斯。

格斯手上拿着弓弩,接着又是一箭飞出,直射壮汉的嘴巴,一脚将对方踢倒,脚踩壮汉的腹部,质问道:“你倒是说说看吧,到底是谁出卖了我。”

壮汉艰难地呼出一个“甘”字,立刻被格斯一刀刺入咽喉,结束了生命。

原本已经释如重负的格斯,脑海里有种说不出的悲愤涌上心头。

战场上,一声巨响从正前方传来,格斯也不稍作停留,骑上马迅速赶了回去。

对战的形势瞬息万变,敌方不敌甘俾诺所带领的佣兵团,由冲锋对抗改为了火炮进攻。

“轰隆。”一声巨响震荡,驾着战马的甘俾诺被炮弹击中,受了重伤。

经过一番抢救,甘俾诺捡回了一条命,不过也失去了右腿。

看着卧病在床的甘俾诺,格斯回想起了过去的种种往事。

甘俾诺对自己确实不好,但格斯依然流下了眼泪。

“西丝不要死,我现在马上就回来了。”

这是格斯第一次听到甘俾诺对养母的思念,没想到西丝的死,会让他如此难以释怀。

他握着甘俾诺的手,不断着重复着“这不像你啊。”

时间很快又过去了,两年后,在战场上的格斯,强大到能和敌人头目打得不分上下。

他依旧用着与自己身高一样的长剑战斗。

交战了你来我往几个回合,双方都没有占到任何便宜,在一次偶然过程中,格斯的头盔再次立功,顺利地挡下了对方的劈砍。

格斯随即俯身而下,横跨一刀,将对方斩杀,坠落下马。

战后,格斯获得了斩杀将领的重赏,他兴奋地跑去找甘俾诺,诉说着今天的收获。

而甘俾诺只是冷冷地问格斯:“你又肉吗?我要拿去喂狗。”

“快拿肉给我。”格斯迟疑片刻,便被甘俾诺一拐棍打在了脸上,受委屈的格斯不愿逗留,憋着怒火走了。

甘俾诺在曾在私底下听到手下说很羡慕他,不用上战场就能有人伺候,这是多么荒谬地讽刺啊,曾经的他在战场英姿飒爽,如今却成了一尊被人供奉的神像。

这些话语,在早已在无形之中惹怒了甘俾诺,心中的火种被点燃了。

他需要找到一个发泄口,这个人就是格斯。

回答帐篷,格斯一把将赏金仍在了地上,他不明白,甘俾诺为什么要这么对待自己。

夜晚,甘俾诺独自走进了格斯的帐篷,右手拿着长剑。

面对着格斯意外的表情,甘俾诺不由分说地一剑劈下。

还好格斯及时躲开,随后,他便听到了甘俾诺愤怒地指责。

“是你害死了露丝,如果不是你,露丝也不会死,我当初就不应该收留你,让你待在在佣兵团,你这个恶魔之子,本来就该去死。”

甘俾诺爆发了一直压在心里的情绪,扭曲狰狞的面孔像极了一个恶魔,他把一切都推脱到了格斯身上。

作为一个佣兵,甘俾诺起初并不会相信周围的人所带来的这些传言,但他所经历的事历历在目,给他留下了深刻的阴影。

甘俾诺好不留情地猛功,格斯没有办法,只好拿起长剑抵挡。

一段争斗后,格斯被逼到了角落,甘俾诺告诉了格斯一件事实,格斯的初夜是他卖给了壮汉。

“为什么?”格斯颤抖着,他轻声地问着。

“不为什么,因为让我看着很不舒服。”

“你杀死了西丝,又把我当狗一样对待。”

泪水停留在格斯的眼眶,格斯照顾甘俾诺,只是视他为养父,可甘俾诺,却一直也不把格斯当作儿子,格斯的存在,对他来说就是莫大的侮辱。

这一刻,格斯幼小的心灵被扼杀了,整个人都陷入了绝望地泥潭里。

甘俾诺又是一剑刺下,格斯本能反击,剑刃刺入了甘俾诺的身体,痛苦挣扎地他最终倒在了地上,没了生气。

曾被格斯一致认为是最后一位亲人的甘俾诺死了。

格斯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犯下了滔天大错,摸着甘俾诺尸体的他手足无措。

刚才的打斗,不小心撞倒了油灯,帐篷燃烧了起来,火势开始向外边蔓延。

“喂,这里怎么回事。”

“这家伙到底干了什么!”

几个佣兵跑入帐篷,看到这个场景,他人一眼认定,格斯杀死了甘俾诺。

一名佣兵上前挥刀砍向格斯,惊魂未定的格斯反手用剑伤到了来人。

众人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,其他佣兵也冲了上来。

利用身型的优势,格斯钻出了帐篷,解开套着马匹的绳索,逃走了。

这件事很快传遍了整个佣兵团,他们开始议论起来。

杀死同伴本身就是大忌,更何况格斯的行为等同于弑父。

大家由想起了格斯是不幸的象征,立刻开始沿路追出,务必要铲除这个“恶魔之子。”

一串箭雨向格斯袭来,他被射中后,滚落下了悬崖。

命运之神不允许格斯就这样死去,格斯凝望着飘雪的天空,一切都不存在了,他失去了所有。

和那晚一样,给他带来安全感的只有身旁的剑,不一样的是,人生地不熟的他已经没有睡觉的地方了。

浑身血迹的格斯感觉到了寒冷,不过他只有不断地走下去才能活命。

一群饿狼屹立在高处,它们看到了孤身一人的格斯,将格斯视为了口粮。

“嗷呜。”狼王一声嚎叫,整个狼群向格斯扑去。

“噗呲。”格斯抬手一剑,刺死了扑来的第一头狼,虽然此时他感觉自己快要死了,但在灵魂深处,仍有一股力量不允许他屈服。

格斯喘着粗气,接着又向前连砍数刀,一只,两只,三只……扑上来的狼被他一只一只地砍死。

剩下的狼群见状,也不敢再靠近这个野蛮人,被格斯吓跑了。

解决了危机,格斯身心俱疲,身体与精神上的双重痛苦让他累倒在地。

不知过了多久,另一队佣兵团看到了格斯,人们走上前看着这个快要晕过去的少年,他们认识格斯,也知道格斯的战绩,好心地将格斯收留。

悲惨的少年又一次得到了生的机会,在一个新的佣兵团里赖以生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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